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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召开监理报告制度管理工作会
来源: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 作者:rongtaigl | 发布时间: 2019-05-28 | 210 次浏览 | 分享到:

  5月21日下午,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在建管大楼召开“监理报告制度管理工作会”。市安质监总站副站长金磊铭出席并作重要指示,市安质监总站技术信息科科长余洪川主持会议,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秘书长徐逢治受邀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全市近200家监理企业代表参会。

  会议通报了本市近期发生的建设工程领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部署了本市房屋建设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要求,对市住建委修订颁布的《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报告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建质安〔2018〕226号)做解读宣贯,反馈了近一年来监理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检查调研结果,并对进一步加强工作落实提出了明确指示。

  上海安质监总站安全管理科崔勇首先通报了“5.16昭化路厂房墙体倒塌事故”的基本情况和调查进展。昭化路148号厂房改建工程是一起典型的“六无工程”,无正规立项、无可研报告、无正规设计单位、无正规施工单位、无工程监理、无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业主恶意规避报建程序,由此造成的人民财产安全损失和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导致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全市房屋建设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要求,由市住建委、市房管局牵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于近期排查包括房屋新改扩、修缮、拆除、建筑物外立面整治、装饰装修等在内的在建工程,对项目建设程序、市场行为、主体履责、安全措施落实、施工关键节点、隐患整改落实等情况实施全要素、全覆盖、全过程排查整治。崔勇指出,监理企业务必做好事故教训和“百日行动”的宣贯,布置项目部立刻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建立企业层面的整治档案,一旦发现问题督促项目部尽快落实整改并及时反馈企业。

  上海市安质监总站技术信息科副科长陈怡宣贯了新版《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报告若干规定》。她指出,监理报告执行情况不理想,一方面反应在报告的数量,自今年4月启用新版监理报告系统以来,上报率仅达到65%,监督机构开具整改单的,仍有20%未予整改;另一方面,监理报告的质量也有待提高,在过去的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报告的内容不符合要求、或者不真实不全面。这些现状主要由于企业和从业人员对监理报告制度的认识不统一导致的,企业不重视,培训不到位、责任心不强、制度理解偏差等等。监督机构计划于今年7月开展监理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同时,市安质监总站也将在系统使用和检查的过程中,加强与企业和行业协会的沟通交流,逐步完善监理报告信息系统。

  会上,徐逢治秘书长希望行业企业要正确认识本市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不能因为“5.16事故”不涉及监理责任就忽视事故带来的惨痛教训,要严守安全底线,保持警钟长鸣;从业人员也应在思想上高度认识到,监理报告既是法律法规和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监理尽职免责的底线;与此同时,企业要不断提升监理工作信息化水平,应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将专业价值发挥到极致。徐逢治秘书长表示,协会将努力发挥行业自律管理的积极作用,一是强化培训教育,事故案例讲座、监理报告专项培训和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相结合;二是加强行业自律,持续跟踪关注各项检查活动的开展和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企业予以公示,并将监理报告的执行情况作为协会示范创优活动的参考因素;三是推动标准化建设,做好相关标准与监理报告制度的有机衔接。

  最后,金磊铭副站长指出,上海自2011年试点实施监理报告制度以来,对督促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控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是提高政府监管效率的有效手段,是发现重大风险隐患的保障平台,要高度重视监理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他强调,行业要全面理解本市监理报告制度修订升级的核心内容,本次修订一方面严格限制了系统中的上报时限,也增加了责任减免的条款,明确监理单位已经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的,建设主管部门在事后追责会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减免监理责任,这也是保障监理权力的一项突破。在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下,严格执行房屋建设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统一部署,坚决杜绝重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监理从业者要保持对工程质量安全的高度责任感,全身心投入监理工作,以扎实的工作成效迎接建国七十周年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