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荣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灵璧县雨污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来源: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作者:荣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24-05-30 | 235 次浏览 | 分享到:

灵璧县雨污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灵璧县雨污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

EP-LBGC202404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灵璧县圆畅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

平山路与钟灵大道交叉口平山路停车场办公楼

联系人及电话

闫辉19855772728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及电话

王坦、任雪松17600237726、18326001970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荣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商丘市梁园区八一路南兴业大厦院内西楼3层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51号秀珍大厦A座18楼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谷路396号凤凰城酒店2号楼四层、五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投标报价(费率%/元)

费率:0.467%
(约2101500.00元)

费率:0.4422%
(约1989900.00元)

费率:0.437%
(约1966500.00元)

监理服务期限

项目监理及相关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本工程保修阶段结束

项目监理及相关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本工程保修阶段结束

项目监理及相关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本工程保修阶段结束

质量标准

严格按照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进行监理,符合国家现行最新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严格按照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进行监理,符合国家现行最新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严格按照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进行监理,符合国家现行最新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拟派项目总监

姓名

周振云

吴勇

孙立新

证书名称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41013522

34003878

34003172

综合评估得分

94.02

90.65

90.29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3日

招标代理费

14300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

灵璧县钟灵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联系电话

建管股 0557-6022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