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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新型墙材产品应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 作者:rongtaigl | 发布时间: 2019-07-11 | 216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开发区,各县(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切实摸清全市在建工地应用新型墙材产品情况,近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新型墙材产品应用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活动自3月18日开始,历时近一个月,采取自主查与督导查相结合、查资料与看现场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全市60余家新型墙材认定企业及400余个在建项目工地进行了专项检查。从督导、检查综合情况看,各单位对此次专项检查活动思想上比较重视,措施比较得力,落实流向信息登记、标识管理等政策规定严格规范,为促进全市墙材行业健康发展、抓好墙材革新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主要特点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接到《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新型墙材产品应用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后,全市各级墙改部门能够迅速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印发方案通知,严密组织深入厂区、施工一线,认真组织自查、巡查,积极实践新形势下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新郑市、新密市、经开区、上街区、中原区以及管城区、惠济区等单位专门成立由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安排,明确责任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开展好专项检查活动提供坚强保障。航空港区落实告知承诺制、负面清单制,将新型墙材大检查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对辖区14个项目进行专项检查;荥阳市实行不定期抽查,对辖区内12处36个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受理墙材违法举报,并建立登记台账;上街区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全过程录像,科学、文明、严格执法,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新型墙材产品标识管理落实严格。此次专项检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新型墙材企业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之一。从生产车间、施工现场检查情况看,各单位都能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识管理的通知(试行)》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产品标识登记、标注,有效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在建工地。新密市、中牟县、二七区等单位均能够深入新型墙材企业生产车间一线,现场核验产品标识及台账记录;金水区指导辖区办事处对143家在建工地开展新型墙材产品标识检查;新郑市针对施工现场新型墙材产品标识不清楚、蒸压粉煤灰砖无认定等问题,现场讲政策、提要求,这些均对进一步规范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经营行为、引导生产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三)流向信息统计制度执行良好。此次检查我们将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落实墙材政策作为重点,各责任主体均能够积极选用新型墙体材料目录范围内经过认定(确认)的产品,绝大部分在建项目能够及时提供流向信息登记统计单,自律意识、法规意识明显提高。管城区成立墙改、质监、安监联合检查组,对全区19个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专项检查;中牟县先后对雅居乐春森湖畔、康桥香溪郡等10余个项目进行检查,各单位都能够按照要求使用新型墙材,落实流向信息统计制度;督导组抽查的在建项目大多数都能及时提供新型墙材流向统计单,流向信息统计准确,落实流向信息统计工作积极。

  三、存在问题

  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是贯彻落实《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行动方案》、《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文件要求的务实举措,是摸清当前新型墙材推广应用情况的重要抓手。在督查、检查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落实工作标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对新型墙材监管工作缺乏力度,创新性开展工作的意识不强,未按通知要求及时开展自查,上报资料不及时、不准确,存在工作拖拉、标准较低的问题。

  (二)日常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单位开展新型墙材日常监督巡查工作不经常,落实专项督查、日常巡查、随机抽查等活动比较少,等靠思想较重。

  (三)政策制度落实仍有薄弱环节。个别在建项目工地墙材产品已进场,但存在全部或部分墙材未按有关规定及时做流向信息统计, 对新型墙材企业办理产品流向信息统计单的程序不了解,掌握政策不清楚;产品标识登记不规范,尤其是产品标识标注率达不到标准的现象比较突出。

  四、有关要求

  下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型墙材推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行动方案》和《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积极开展新型墙材日常巡查、认定管理、宣传培训等工作。

  一是要严格落实闭合监管制度,针对在此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在建项目,要严格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进行整改,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切实加强动态管理,经常性开展新型墙材产品信息普查活动,强化建筑工地督导巡查,及时处理产品质量差、产品标识不清楚等问题,切实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在建工地。

  三是要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途径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活动,引导新型墙材企业积极进行产品升级换代,适应绿色、超低能耗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发展需要,持续推动墙材革新工作向前发展。

  四是要认真做好督促整改,对存在问题的建设工程项目,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5天内,施工现场要清退产品标识不规范、未落实流向信息统计制度新型墙材产品。各开发区,各县(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发现问题的本辖区建筑工程项目督促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整改落实情况于2019年7月23日前上报市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邮箱:SQGBZHK@163.COM)。

  附件:未按规定落实新型墙材流向信息统计、产品标识管理建筑工程项目汇总表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