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荣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荣泰咨询
RONGTAI CONSULTing 
当前位置:
建督撤字〔2019〕27号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作者:rongtaigl | 发布时间: 2020-01-17 | 192 次浏览 | 分享到:
索 引 号: 000013338/2019-00619 主题信息: 城市管理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成日期: 2019年05月13日
文件名称: 建督撤字〔2019〕27号 有 效 期:


宏阔建设(湖北)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2016年10月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业绩“百世享豪庭B座”“叶金贵园6#楼”不存在,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的手段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为。

  我部于2018年5月16日向你单位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18〕33号),你单位于2018年9月20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你单位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到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张强华

  联系电话:010-58933576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