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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文化西路(金桥路-清凉寺大道)、平原路(庄周大道-黄河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作者:河南荣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21-06-04 | 774 次浏览 | 分享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丘市文化西路(金桥路-清凉寺大道)、平原路(庄周大道-黄河路)照明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商丘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商丘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荣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商丘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商丘市文化西路(金桥路-清凉寺大道)、平原路(庄周大道-黄河路)照明工程;

2.2招标编号:商工程【2021】158号;

2.3项目地点:商丘市文化西路(金桥路-清凉寺大道)、平原路(庄周大道-黄河路);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第一标段标段内容:商丘市文化西路(金桥路-清凉寺大道)、平原路(庄周大道-黄河路)照明工程;招标控制价为6318216.71元(其中: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中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

1)文化西路(金桥路-清凉寺大道)照明工程

招标控制价:2958709.45(其中: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平原路(庄周大道-黄河路)照明工程

招标控制价:3359507.26(其中: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施工标段决算价的1%

2.7质量要求:合格;

2.8计划工期:第一标段:90日历天;第二标段:施工工期加缺陷责任期

2.9招标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其中:商丘市文化西路(金桥路-清凉寺大道)位于商丘市,大致呈东西走向,全长2089米,为城市主干道,本路段采用12米双臂路灯,灯具为120W+240W/LED,平交口使用14米投光灯,灯具为3*LED300W;平原路(庄周大道-黄河路)于商丘市,大致呈南北走向,全长2268.978米,为城市主干道,本路段采用14/10米双臂路灯,灯具为150W+300W/LED,平交口使用14米投光灯,灯具为3*LED300W。

2.10工程特征:本项目为市政道路照明工程

2.11工程规模:246套照明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一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第二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其以上资质。

人员要求:拟任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3 财务要求:自20181月1日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18、2019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3.4 业绩要求:第一标段: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提供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第二标段: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接市政类监理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提供市政类监理工程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 

3.5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3.6 本次招标要求拟派人员(含被授权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jy.shangqiu.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确定投标者需支付招标文件图纸费用,招标文件图纸售后不退。

4.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4.3如确定投标,需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jy.shangqiu.gov.cn)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注: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关于启用新版招标人工具箱和投标人工具箱的通知,具体内容请详见交易中心首页-通知公告。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623日上午09:00分整(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席位七(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5.3 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1年06239:00分至2021年062311:0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 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线上解密、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登录状态。投标人应根据交易中心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中的《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本单位相关资料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相应位置(具体要求依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为确保材料上传成功并方便评标评审专家查找核对,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资料上传并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资料上传位置。市场主体诚信库中市场主体信息以评标评审专家核对时为准,核对后主体库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没有上传的视同没有提供相应评审资料,不再要求投标人现场提交原件。

6. 投标保证金交纳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6.2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6.3.1开具时间:2021年06039:00至2021年0623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6.3.2开具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6.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6.4.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1年06039:00至2021年062217:00时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4.2获取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7. 特别声明

7.1 在该工程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等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 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4 中标候选人存在本声明7.1、7.2、7.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4.1没收投标保证金;

7.4.2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4.3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丘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女士、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0-20599390370-2708793

地址: 商丘市平原路与珠江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南(丰源电厂院内)(现办公地址)

代理机构:河南荣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与珠江路交叉口联合大厦9楼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937072927

监督单位:商丘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祝先生

联系电话:0370-6978799

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中段 89 号

2021 年06 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