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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郑州市建筑行业2019年度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 作者:rongtaigl | 发布时间: 2019-08-02 | 404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县(市、区)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发我市建筑行业广大职工立足岗位练兵成才的积极性,在全行业持续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浓厚氛围,促进一大批高技能工程建设人才脱颖而出,根据《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郑州市第五届职业技能竞赛申办工作的通知》(郑职竞办﹝201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郑州市建筑行业2019年度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郑州市建筑行业2019年度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春喜 市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申顺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立新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定国 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成 员:李海岩 市城乡建设局编制人事处处长

      吴 勇 市人社局职建处处长

      张永海 市人社局职建处主任科员

      郜炳军 市高训中心主任

      张顺海 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市场管理处处长

      苗亚坤 市城乡建设局编制人事处主任科员

      杨照安 市建筑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朱建民 市建筑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竞赛组织委员会下设裁判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局编制人事处,李海岩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贯彻执行竞赛组织委员会决定;协调裁判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及相关单位工作;制定竞赛方案,组织竞赛活动;管理竞赛资金,搞好后勤保障;抓好竞赛活动的宣传鼓动;向上级请示报告竞赛活动开展情况等。

  本次竞赛由市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主办,郑州市建筑企业服务中心承办,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办。

  二、项目设置

  架子工、工程测量员。

  三、竞赛方法

  竞赛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职业技能内容标准,结合新技术、新技能推广应用情况,适当增加相关内容,采取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理论知识竞赛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技能操作竞赛采用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理论知识竞赛、技能操作竞赛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双及格者为考核合格。竞赛总成绩中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占30%、技能操作竞赛成绩占70%。竞赛名次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不搞并列名次。总成绩相同时以技能操作竞赛成绩优先,技能操作竞赛成绩仍相同时以技能操作竞赛用时短者优先。

  四、参赛对象及组队方式

  (一)参赛对象

  郑州市辖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外地在郑承揽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工人,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行业协会职工,建筑类院校在校学生,建筑行业个体从业人员等,均可报名参赛。

  (二)组队方式

  架子工、工程测量员竞赛均为个人赛,其中:架子工参赛选手可带一名辅助工参赛,辅助测量放线、递运材料、清理场地等;工程测量员参赛选手需由本人独立完成竞赛作业。

  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工人,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行业协会职工可以单位组队的方式报名参赛;其他人员可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

  五、竞赛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9年10月17、18日。

  (二)地点:中原新区北部片区改造项目安置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标段施工现场(郑州市中原新区郑上路西四环以北片区)。

  六、阶段划分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31日前)。各县(市、区)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参赛企业,要利用不同形式、在不同场合进行广泛发动,宣传竞赛的重要意义、目的和要求,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报名参赛,扩大竞赛影响。

  (二)预赛训练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参赛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密组织预赛,层层选拔,把代表本单位最高竞技水平的选手选拔出来。按照竞赛规则严密组织开展针对性训练,把练技能、练体能和练心理素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高参赛选手的综合能力。

  (三)组织决赛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按照各级关于开展技能竞赛活动的要求,选好竞赛场地,按规则组织竞赛。

  (四)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10月31日前,收集汇总各单位参赛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形成总结报告,向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呈报活动总结,办理奖励事项。

  七、报名方法

  各参赛单位应于9月15日前将《郑州市建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见附件1、附件2)报郑州市建筑企业服务中心(市城建局办公大楼1305室,电话:67188898)。

  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的选手可通过郑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报名(高新,电话:67887726)。

  八、竞赛奖励

  按照《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奖惩办法》(郑人社办﹝2017﹞211号)有关规定,竞赛获奖选手将分别获得10000元、5000元、3000元资金奖励,授予相应荣誉、按照规定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纳入郑州市高技能人才库管理、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和省级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等;获奖团体颁发奖牌。

  九、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建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是提高广大职工技能水平,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建设局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指派专人负责。各参赛企业要妥善安排竞赛选手的工作、训练、生活,创造良好条件,为竞赛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严密组织。各单位要按照竞赛活动要求,科学制定参赛方案,认真搞好宣传发动,精心组织赛前训练,强化责任落实,突出重点环节,既要搞好赛前准备,又要保证训练安全。

  (三)搞好保障。各级各部门各参赛单位要认真研究训练和参赛保障中的每一个环节,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组织好训练器材工具供应,搞好各类保障,妥善解决训练时间、场地、工具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参赛单位不得巧立名目,收取参赛选手的任何费用。参赛选手参加训练竞赛期间,视为正常工作,不得扣发工资。

  附件:1.郑州市建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架子工个人报名表

     2.郑州市建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工程测量员个人报名表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5日